北京互联网法院:青少年易受误导加入网暴活动

浏览次数: 作者:admin 来源:未知 日期:2023-08-24

  北京互联网法院:青少年易受误导加入网暴活动

  北京8月3日电(记者 孙满桃)今日,北京互联网法院发布涉网络暴力案件审理情况报告。报告指出,在一些涉及社会热点的网暴案件中,部分青少年判断力相对不足,容易被舆论裹挟,参与到网暴活动中,甚至呈现出组织化参与网暴的新特征。

  如在某明星诉肖某网络侵权责任纠纷案中,当事人肖某作为未成年在校学生,在网络中使用污秽言辞攻击谩骂他人,严重侵犯他人名誉权。在多起涉及明星的案件中,青少年通过微信、豆瓣等“饭圈”群,有组织地向他人发布攻击性言辞,引发网暴。

  报告还指出,一些发生在线下的纠纷,侵权人为泄愤或报复在网络上发布不实信息,经网络发酵蔓延,极易引发网络暴力。常见的此类纠纷包括,情感纠纷、劳争纠纷、同学同事等关系之间的纠纷、消费者服务纠纷、学术争议等。例如,罗某与周某网络侵权责任纠纷一案,由线下情感纠纷引发,周某在网络中通过发布私密照片、造谣涉性言论等方式,侵犯权利人人格尊严。

  报告指出,部分平台未严格按照“后台实名、前台自愿”原则,落实网络实名制信息备案要求,对平台用户身份信息审核不严、管理不严,为侵权人实施网暴提供了可乘之机。

  北京互联网法院在案件审理中发现,部分平台对于明显违法违规发布的内容,缺乏有效的识别和处置机制;用户持续性、重复性发布侮辱、诽谤等明显侵权内容的情况,主动审查并对账号作出封禁等措施的力度不够,往往仅以权利人投诉后删除的事后救济为主要措施;不同平台内部对于涉网暴信息的审核标准不一,对用户处罚尺度不统一;对部分实施网络暴力的用户处理过轻,导致网暴行为“死灰复燃”。